伊纪发【2017】45号
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
工作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镇直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牙克石市配套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营造廉洁、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全镇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狠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纪委,呼伦贝尔市委、纪委和牙克石市委加强作风建设部署要求上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转变作风,以身作则、严于律已,模范遵守纪律要求,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头雁效应,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约束,保证各项纪律规定落到实处,自觉推动崇廉尚洁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心存戒惧,淳风化俗,成为习惯,不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亮丽名片,自觉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防线。
二、坚持挺纪在前,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全镇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配套规定及牙克石市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妄评妄议,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借联谊,聚会之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机关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两个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纪检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严防隐形变异、反弹回潮。自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单位要持续不断的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查找落实习总书记作出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形式”内容以及“十个严禁”落实情况,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形成高压态势,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镇纪委将多方位、全覆盖、无死角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务于2018年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情况上报镇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7693416 监督举报电话:7694608
中共伊图里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