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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相关材料: 1、《房产证》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购房合同及收据》原件,房屋租赁合同。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办理地点:镇政府一楼市场监管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70-789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