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
团委书记:陈焕荣 组织委员:苏欣 宣传委员:吴静 文体委员:李福 |
苏木乡镇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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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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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例会制度 |
团员发展管理制度 |
团费收缴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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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木乡镇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开团支部大会和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委会工作,将团委会工作的重要议题提交团委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抓好团干部和团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和党的助手作用。
3、负责制定并检查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及其落实情况,按时向团委会、团员大会、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
4、抓好团委会的自身建设,发挥团委会的作用,协调、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工作。
5、负责培养、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做好团委工作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
6、有计划地开展好团的活动,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
团委工作例会制度
1、各团支部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总结前段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后段工作任务。每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备案存档。
2、坚持开短会、开好会,尽量少开会的原则,能个别解决的不开会,能用电话、书面、口头通知等形式解决的不开会。
团员发展管理制度
1、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2、 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 月份进行一次。
3、 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4、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
5、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向拟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6、经过团委审查批准的新团员,由团委组织部备案。所在团支部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同新团员谈话。
7、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8、新团员应参加入团仪式,并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团费收缴制度
1、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团费。
5、农牧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5元。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6、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团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经团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