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日期:
2018年10月8日--2019年4月15日。
(每月1至20号办理,节假日除外)
二、缴费标准:
普通城乡居民 270元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 170元
重度残疾、低保城乡居民 220元
未成年低保、残疾人 120元
在校低保、残疾学生 120元
三、所需资料:
参保人员缴费时请携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银行卡。
四、缴费地点:
新参保的缴费人和断保缴费人请携带身份证先到牙克石市医保局开具核定单,然后持医保部门开具的核定单及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缴费;
普通参保居民、学龄前儿童、请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所缴费;
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请携带相关资料先到户籍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所核定后再到地税局缴费即可。
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请广大参保人员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指定地点缴纳2019年度医疗保险费。
牙克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