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直单位、驻在单位:
当前正值高考录取工作的关键节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呼伦贝尔市委和牙克石市委具体落实意见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提高思想认识
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禁操办和参与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培训和旅游等费用;严禁借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赞助、电子预付卡或微信红包等;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送子女及亲属上学和外出旅游等。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管
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敏说性,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保持整治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笫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干部职工,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开展谈话提醒,落实承诺公示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告诫、早纠正,积极教育引导,促其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教育部门要做好本系统教育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督促其自觉拒绝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严禁接受学生家长以感恩名义赠送任何钱物、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等。
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
各镇直单位、驻在单位的纪检委员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在此期间,镇纪委将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生顶风违纪违规问题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
镇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470——7693416
附件:1、谈话记录
2、廉洁承诺书
3、2017年干部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情况排查登记表
中共伊图里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