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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其汉镇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 18 信息来源:乌尔其汉镇 [ 字体大小: ]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抓好分管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2.定期召开分管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将牵头责任细化、量化到责任部门,并督促抓好落实。

4.组织分管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及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5.指导分管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6.坚持到分管联系村(社区)上党课,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二、加强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7.定期与分管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对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8.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及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

9.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村(社区)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

10.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1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措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等规定。

1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如实报告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自觉净化“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

四、纪委的监督责任

13. 加强组织协调。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纪委领导下,协助党委研究制定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每年至少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综合研判、评价机制,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

14. 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确保政令畅通,防治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现象,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审查和处置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15. 开展监督检查。对下辖各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等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纠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

16. 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进行问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机制,强化办案安全,提高办案质量。

17. 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等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18. 推进改革创新。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准确把握工作内涵,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和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制度,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健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质量和水平。

  1. 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纪委书记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0. 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行为,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1. 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纠正“四风”,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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