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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研”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8-16 浏览次数: 50 信息来源:兴安新城 [ 字体大小: ]

“大调研”实施方案

根据本部门实际,突出活动“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将“大学习”内容充实到“大调研”阶段,以学习促调研,力求取得学习与调研的双提升。

一、学习调研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参与人员:全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步骤安排

调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征求意见(9月1日至9月5日):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新城指挥部各相关部门和参建企业意见,由综合科梳理并根据主任分工进行分解。第二阶段专题调研(9月6日至9月16日):各位主任带领分管科室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专项调研。第三阶段撰写调研报告(9月17日至9月22日),各位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调研情况汇总形成调研报告,由党支部汇总,交主任审核后上报市“五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位领导干部实地调研不少于8天,调研过程中要认真记好调研日记,详细记录所征集到的意见建议。

四、调研内容一是坚持两个层面“三个三分之一”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领分管科室深入承建兴安新城建设项目的开发及施工企业实地调研,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座谈,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其所承建的兴安新城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着力帮助协调和解决项目落实中的困难,推进安全生产,加快项目建设实施。二是加强与新城建设相关的部门协调沟通,全面协调指挥部与各专项工作组,各项工作组之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政令畅通,协同有序。三是深入党员、拆迁区和棚改户家中调研,了解拆迁区和棚改户的实际情况。一方面了解本部门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需求和存在的困难,帮助大家提高工作能力水平,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存进部门战斗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征集群众最反对的事,知晓群众最想办的事,掌握群众最关心的事,调研中需结合新城建设、维稳工作,注重掌握信访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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