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暖泉办事处劳动保障所 二0一六年八月二七日
暖泉街道开展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管理办法》,暖泉街道多方举措,积极构建辖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辖区住建单位,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知度和影响度,微小企业要积极参加创建活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完善用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是街道劳动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借助宣传月活动的有利契机,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规范化奠定基础。
三是积极宣传。暖泉街道利用宣传展板4块,宣传条幅2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等宣传活动,扩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知晓率。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会干部进行《评价规范》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业务培训,并利用办事处LED显示屏,全面宣传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