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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次数: 70 信息来源:红新社区 [ 字体大小: ]

一、征集时间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今年首次将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即日起至8月10日前速到户籍所在乡镇武装部报名应征。
二、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以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 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 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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