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平台首页 > 重要通知 > 关于对我市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低保 待遇的通报

关于对我市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低保 待遇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2-06 浏览次数: 230 信息来源:永强社区 [ 字体大小: ]

关于对我市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低保

待遇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巴林旅游区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市社会救助中心接到内蒙古自治区下发的低保预警信息,此预警系国家审计组对自治区低保对象殡葬信息核对后发布,涉及我市共24条、涵盖12个镇办。主要是我市一些镇办存在低保对象死亡后,不及时进行低保动态管理,有的甚至死亡多年至今仍享受低保待遇,给我市、呼伦贝尔市乃至自治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通过预警信息暴露出我市有关镇办对低保工作不重视;低保重新认定效果不好;低保规范化管理提升急需提高;续保工作不实,动态管理亟待加强。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规范低保工作,加大动态调整力度,坚决杜绝救助对象死亡后延保、瞒报、不报等问题,切实做好我市城乡低保救助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此次预警通报的地方,要追缴违规享受低保金、处以低保金一倍罚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重点跟踪。各镇办要准确掌握辖区内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救助对象死亡信息,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不允许低保户人户分离,对确因有重病、残疾或年龄大而且在本市无监护人、需跟随家人或监护人到外地生活的人户分离人员,按续保规定及时向本镇办提供由本人手持当日报纸、日历的照片或进行网络视频等形式了解掌握其近况,确保救助对象死亡后及时核销,坚决杜绝死亡后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发生,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认真开展自查,严肃追究问责。各镇办要引以为戒,按照全市低保重新认定和低保工作入户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对现有低保对象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低保规范管理工作有提升。社会救助中心今后将加强对各镇办享受社会救助待遇死亡人员的核查,对救助对象死亡未及时上报造成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予以重罚;对知情不报、蓄意瞒报,一经查实,情节严重的,上报市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牙克石市社会救助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