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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享受低保待遇及殡葬死亡预警人员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2 浏览次数: 212 信息来源:永强社区 [ 字体大小: ]

 关于对全市享受低保待遇及殡葬死亡预警人员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在我市对国家审计署通过低保系统与殡葬预警人员人员数据库核对出的问题数据进行核实、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清理整顿工作力度, 及时对家庭人员及生活状况发生变化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清理整顿,具体内容如下:

、清理整顿范围

    1、要求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首先将国家审计署已核对出的殡葬预警人员还没取消低保待遇的,要在在9月份低保动态调整时及时取消,同时追缴冒领低保资金并处以1倍罚款。

2、要求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与本辖区派出所协调沟通,将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信息与公安户籍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及时将享受低保待遇的已死亡人员剔出低保范围。

    二、工作要求

    1、将此次殡葬死亡预警人员未及时取消低保待遇的原因梳理清楚形成文件,由本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领导确认签字后,于8月16日前上报社会救助中心。

    2、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按照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对本辖区已保城乡低保对象及时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按时续保、填写低保证件,本中心将不定期对续保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不及时续保的现象,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并按照包片管理,严格落实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入户调查责任机制,进行责任倒查。并按照低保政策,严格核算家庭收入,及时掌握家庭生活及人员变化状况,对超出低保标准、入户不在家、长期不在此居住、已死亡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时间安排

从8月10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并将清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社会救助中心。

、相关责任追究

    在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中,如果再发现相关低保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有殡葬死亡人员或因家庭生活状况发生改变超出低保范围,不及时动进行态管理、疏于管理的现象,一经比对查实,不但按照《牙克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瞒报、虚报、骗保的人员全部追回低保资金,处以1-3倍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接此通知后提高认识,认真按照以上清理整顿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O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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