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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塔强社区党务事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2-01-05 浏览次数: 28 信息来源:塔强社区 [ 字体大小: ]

为增强社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社区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务公开的目录要求    力争做到“五规范、三满意”,即“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监管规范”和“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二、党务公开的目标要求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公开前重大事项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一)固定公开的内容1. 组织设置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和联系方式;2.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及监督电话;3. 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4. 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包括参加的党员数、群众代表数,评议过程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二)定期公开内容1. 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决议和措施;2. 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3. 组织党员开展集中性主体学习教育活动情况;4. 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5. 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情况;6. 困难党员补助情况;7. 党员受奖励情况;8. 捐款捐物情况;9. 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三)随时公开的内容1.发展党员情况:及时对拟确定发展对象、拟被吸收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实行事前公示;2.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3.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4.上级党组织和本社区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社区党务公开的监督机构    l、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为3-5人,由本社区党员推选组成,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原则上要由各级党代表或党员代表参加。社区党组织成员不得兼任社区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2、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开党务;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一般问题向社区党组织反映,并督促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由上级党组织处理,处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列席直接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有关会议。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情况;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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