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乌尔其汉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关于落实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任务(2017年)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整改工作自评估报告如下。
一、按照《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完成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综合治理,确保水源地取水水质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不低于现状或逐步好转目标情况
按照《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在原林业二中所在地实施了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整治工程,新打水源井1眼、新建综合管理房78㎡、敷设供水管道总长1.1㎞、安装消毒设施1套、机电设备1套,完成投资175.2万元。经牙克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乌尔其汉镇水源地水源井原水水质以及管网末梢水水质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及实施情况
牙克石市高度重视乌尔其汉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乌尔其汉镇水源地保护区现状,决定对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重新选址进行建设。同时,制定了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截止2018年6月24日,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已完工通水,水源地调整划分方案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审批。
三、对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所有在用、备用和规划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逐一排查和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履行报批程序情况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已完成报批程序,并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审批。
四、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完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水源地保护区边界设置明显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围封,设专人管理,安装视频监控、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水源安全等相关工作情况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牙克石市已完成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水源保护区边界显著区域设置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围封隔离防护,安排专人管理,设立举报电话,安装视频监控、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确保水源安全。目前,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筑、无废水排放口、无养殖、无耕地。共计安装网围栏400米、标志牌8块、监控设备1套。
五、2017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并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对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进一步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等情况
六、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彻底清拆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对二级保护区及汇水区域内污染源的治理,建设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对保护区内分散式生活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消除污染隐患。开展旅游景点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情况。
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为新建水源地,属于基岩裂隙水型水源地,完全按照裂隙水型的技术方法进行水源保护区划分,划定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半径为50米,不设二级和准保护区。经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筑、无旅游景点、无废水排放口、无养殖、无耕地。
七、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建立风险源名录,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情况
乌尔其汉林业局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内无道路通过,无输油管道、污水管道。为全面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2018年6月12日,制定了《牙克石市乌尔其汉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牙克石市乌尔其汉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各水源地风险源种类、分布情况、防控措施、应急措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等,为处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坚强保障。
八、水源地调整方案、招标文件、自治区批复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水源地调整方案、招标文件、自治区批复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已随文上报。
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大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努力让群众喝上干净、合格、放心的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