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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浏览次数: 325 信息来源:塔尔气镇 [ 字体大小: ]

关于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的通知

广大居民群众:

2019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从2018年10月8日开始,现就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续保人员

1、缴费金额:

18岁以上普通居民         270.00元

18岁以下普通居民         170.00元

18岁以上低保、残疾居民   220.00元

18岁以下低保、 残疾居民  120.00元

2、缴费地点:塔尔气镇镇劳动社会保障所(塔尔气镇政府后院)

3、缴费时间:2018年10月8日--2019年4月15日(每月1至20号办理,法定节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9:00----11:30  每天下午2:30----5:00

  1. 所需资料: 参保人员缴费时请携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银行卡。

在校学生参保,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呼伦贝尔市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学校进行统一参保缴费。

新参保的缴费人和断保缴费人请先到牙克石市医保局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和续保手续,然后持医保部门开具的核定单到税务部门缴费,办理缴费时间为每月的1号--20号。

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需拿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到劳动保障所经过核定后,持核定单到牙克石税务局或塔尔气镇税务分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新参保、断保的等待期执行《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要求,新参保等待期6个月,断保应补齐中断期间费用(个人缴费,不含财政补助),等待期3个月,断保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塔尔气镇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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