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民委字〔2020〕10号 签发人:刘磊
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金的通知
牧原镇政府:
根据呼伦贝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转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呼民委[2019]101号)文件要求,市民委下达牧原镇少数民族发展金262.4023万元,为牧原镇八号农场X道路照明建设项目,资金115万元;牧原镇中草药扶贫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47.4023万元。
请牧原镇政府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及绩效评估情况报我委和市财政局。
牙克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