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销售(包括有实体店的网络销售)
许可申请一次告知书(新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知晓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办事流程:
申请人提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 现场审核 领导审批 许可决定 制证 送达 公示;
二、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提供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经营场所(仓贮)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周边25米内无污染源的文字说明;
4、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图:要标明非食品区、预包装食品区、散装食品区及主要卫生设施设备名称和位置,以及方向、经营场所面积、实际长度与图纸长度的比例 ;
5、在销售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应当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施设备、存储条件等说明文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7、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承诺书;
8、从事食品销售经营的食品批发商、食品贸易商、大中型商场超市等应当实行电子台账管理,配备有电脑、打印设备;
9、同时经营互联网食品销售的需要提交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要有图片)
10、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11、企业端系统申请网址:http://amr.nmg.gov.cn:27001/ect/web/index。
以上所需提交的材料(除特殊标注的外)均为一份,材料应真实、可靠,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你(单位)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7206659
被告知人: 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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