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制度汇编
一、关于出差的管理办法
(一)、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机关干部职工出差前需填写一份《公出报告单》,此报告单需经部门(各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党政办公室,如需住宿的同志还要填写一份《住宿通知单》,到牙克石出差住宿定点在晶鑫缘宾馆(财政局食品综合楼后院),杜绝借公出为由迟滞办事时间。
(二)、外站居委会人员到巴林办理公事严格执行签到制度,每次到机关办理公事,需到办公室统一签到,填写《社区人员公出报告单》,财政所将按签到次数审核差旅费,如需就餐需到办公室填写一份《小食堂就餐通知单》(相关部门主任领取、领导签字后送到机关食堂)。
(三)、每月最后一周为票据报销日,公出人员需填写《报销差旅费明细表》,经财政所复核后,找副局长签字。
二、关于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
(一)、上级机关领导、外单位与市直机关各处室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实行对等、对口接待。
(二)、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三)、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定点宾馆(饭店)安排,工作餐原则上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由对口部门相关人员负责陪同。
三、关于购买办公用品的管理办法
为了执行公务需到相关商店、复印社购买、领取相关物品,应先到办公室领取《购买办公用品申请表》,经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购买办公用品申请表》作为定期与店铺结算依据,机关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管理,对于各科室自行采购的办公用品发票财政所不予报销。
四、机关食堂的管理制度
为了使机关食堂管理有序,充分发挥食堂为机关干部服务的职能,制定食堂管理办法。
1、机关食堂要保证局机关的公务招待用餐(凭借办公室的招待通知单)。
2、机关食堂应奉行为机关住宿的干部职工服务的宗旨,把优质的饭菜和优良的服务作为食堂工作人员的职责,在确保供餐水平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浪费。
3、食堂工作人员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权,办公室将定期抽查,减少备品丢失和报废的可能。
4、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整洁。餐具需用流水冲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证清洁卫生,餐厅环境需保持整洁、干净。
五、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干部职工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病事假审批表)。
1、干部请假三天以上的(含三天),事先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表》。各部门领导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领导批准,并报至办公室;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报党政综合办审核后,由书记、主任审批。
2、部门领导请假,一律由书记或主任审批。
3、干部生病或家属生病,确需请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诊断书),方可履行请假手续。
4、请假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者,按缺勤论处。
5、产假、婚假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执行:婚假正常3天,晚婚增加20天;产假正常90天,晚育增加30天,男同志护理假15天。
6、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六、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规定》。
1、单位公用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使用印章时,需填写《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印章用印登记簿》,专管人员必须与印章同步出现,非经特别许可,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
2、非经领导同意,专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印章,使用人员需到办公室填写印鉴使用记录表。
3、除正式公文、函件外其它证明文书、协议、合同及有关资料需用印章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注。不得在没有填写内容的介绍信、白纸、表格上加盖单位印章。
4、使用印章要履行批准手续,用印前要检查批准用印的签字,在确认符合用印规定时方可用印。
5、党、团工会组织印章和其他类别的印章,可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参照本制度保管使用。
6、居委会印章由居委会主任处理日常事务时,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请示审核并记录。
7、如启用新印章,旧印章上交或销毁。启用新印章的通知,作为文书档案永久保留。
七、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车辆实行驾驶员负责制,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车辆由指定的驾驶员负责驾驶、检查、例行日常保养,按时清洗车辆。
2、车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爱护车库内的各种设备,要学会使用车库内安放的防火器械,发现问题需及时汇报。
3、严禁将与工作无关人员领进车库进行会客。
4、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劳动、纪律,每天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有事请假。
5、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如发现随意转借,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进行处罚。
八、值班值宿制度
1、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调岗(如因事不能到岗,各部门可自行调换,但需到办公室报备),不得无故空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一律在值班室),对外来人员要询问,杜绝事故发生。
4、值班时间严禁喝酒、赌博。
5、尽职尽责,防患于未然。值班时要经常对各楼层进行巡视,增强“三防”意识,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
6、无故不值班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次以上者,分管领导约谈;三次以上者,主要领导约谈。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漏岗。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后果自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的整洁,防止值班室物品的丢失。
8、值宿人员每晚10点巡视一、二楼,并将走廊灯全部关闭,绿色节能防止浪费。
九、机关环境卫生制度
1、为切实加强对机关环境卫生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机关办公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2、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来我单位办理事务人员均需遵守本规定。
3、党政综合办公室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机关环境卫生的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部门。
4、机关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卫生的打扫、办公物品的摆放和划定公共卫生区的清扫、维护和管理。
5、机关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各科室分工负责,公共走廊、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由卫生员负责,各科办公室卫生由各科室负责。
6、每月月末的周四下午由机关环境卫生评比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7、检查评比实行打分制,满分10分,根据分值分为三个档次,即:8分以上为“最清洁”、5分至7分为“清洁”、5分以下为“不清洁”,检查评比结果将在机关公示栏内通报。
8、实行责任奖惩兑现制:卫生评比中连续三次被评为“最清洁”档次的,对责任科室给予人民币200元奖励;连续三次被评为“不清洁”档次的,对责任科室给予人民币200元处罚。
十、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巴林旅游区管理局文秘工作的管理,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现就公文处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来文处理
1、由上级机关主送巴林旅游区管理局的综合性公文,由主要负责人按领导分工写出内容摘要并提出拟办意见,送分管领导批示。
2、同级或下级单位来文,分管领导要提出明确意见办理,重要事务须报主要领导批示。
3、由纪监督、治安、法制、经侦等部门办理的文件,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分管领导批示。
4、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分发文电,要实行领、发手续,写明送达日期。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协商办理的公文,应明确主、协办单位。
5、要及时催办公文,特别是急件。承办部门在公文办理完毕后,要送回巴林旅游区管理局保密员予以注销。未办理的公文要继续催办。各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必须认真负责,迅速办理。没有把握办理的要请示领导。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办完的,应向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党政办公室或来文单位说明情况。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各部门应定期将公文办理情况向分管办公室领导汇报。
6、公文送达和办理时限:特急件随到随送,当天办完;急件在收到二天内办完;一般件不超过十天办完。
7、巴林旅游区管理局要按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传递保密文件应按保密机关的规定办理。
(二)发文处理
1、公文版头
《中共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委员会文件》版头,用于党务文件 ;《巴林旅游区管理局文件》版头,用于政府命令、决定、决议、请示等公文。
2、公文的起草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2)完整、准确地体现领导机关的意图。
(3)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4)年月日、人名、地名、事物名称、数字、引文等准确,一般不要简称。
(5)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同一公文中,数字的使用要前后一致。
(6)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7)引用公文应写明被引用公文的发文时间、机关、标题和文号。
(8)用词用字准确、规范。在使用简称时,一般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9)公文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公文稿的审核
起草的公文,必须先由该部门办文联系人校核和主管领导审核,交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党政办核稿后打出清样。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党政办核稿人员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把关:
(1)是否确需行文;
(2)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提法是否恰当,与已发布的有关公文是否矛盾、重复;
(3)提出的措施和办法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4)内容涉及的部门是否经过协调,意见是否一致;
(5)文字表达是否概念准确,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语法规范,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恰当;
(6)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批、会签手续;
(7)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文种的选择是否适当,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布范围、主题词等标注是否合理。
(8)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要与原起草部门协商或请其修改。
4、公文的签发
(1)凡以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名义发出的公文,均由有关部门拟稿,经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党政办核稿并打出清样后,属部门业务的送分管领导签发,属全局性中心工作、综合性工作由书记签发。
(2)审签公文要认真负责,及时快速,急件、特急件应即送即审,一般公文稿在两天内审批。
(3)各单位召开各种会议的通知,应经巴林便民服务中心党政办审核后送书记签发。
5、公文印发
(1)所有非密级文件一律实行网上发文,非特殊情况不再印发纸制文件。
(2)打印公文,要先急后缓,避免积压;提高打印质量,校对、装订由拟稿单位负责,校对人签字后方可付印。
(3)正式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要页末标明“主题词”、“主、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时间”,“印发时间”以领导签发时间为准。
(4)文件加盖公章前,应再次校对,发出的文件如发生打错事故,要追究校对人员责任并挽回损失。
6、对于密件特别是密级高的公文,从拟稿、核稿、打印、校对到装订、寄发,都要指定专人负责,避免无关人员接触。
十一、督查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策、决定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主要任务是:
1、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精神何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3、对基层反映热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4、其他事项的查办。
二、工作流程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分办、承办、延期、督办、反馈等程序。
督查立项:通过召开党委、政府会议确立督办事项,并列明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根据领导批示下发承办单位实施。
立项分办:办公室根据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
承办:有关科室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
督查事项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督查事项形成的报告、报表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
延期: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办理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向办公室提出延期申请。
督办:由办公室负责督办,下发《督查督办事项单》,定期向各承办部门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反馈: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
十二、会务制度
(一)、会前准备工作
1.各部门(科室)组织召开会议,需明确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范围内容后,交由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
2.会议召开前各部门(科室)根据会议内容,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具体包括会标、桌签摆放、会议材料(汇报、资料、草稿纸等)。会议记录由组织召开会议部门落实好人员负责。
(二)、会议召开期间工作
1.会议签到:由组织召开会议部门设1至2人负责签到。
2.会场纪律:引导参会人员整齐有序就座,并维持好会场秩序。
(三)、会议结束后工作
1.会议结束后,引导领导先行离开会场,其他参会人员随后有秩序地离开。领导需乘车的,需提前联系办公室安排车辆等候,并做好欢送工作。
2.按照节约、节能、环保的办会原则,会议结束后,由会议组织部门人员及时关闭会议室灯光、电脑、LED显示屏及其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