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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图里河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次数: 62 信息来源:伊图里河镇 [ 字体大小: ]

伊政发〔2020〕31号

关于印发《伊图里河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现将《伊图里河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伊图里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伊图里河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牙克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牙安委会〔2020〕3号)文件精神,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伊图里河镇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五个常态化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常态化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常态化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常态化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担负起做好防控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防汛、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工程、燃气、农机等行业领域及商场、市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定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等。   

三是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情况;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危化品储存场所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情况;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防水、防雷、防静电、防火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

3.建筑施工:建筑施工复工检查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施工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情况;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整治施工破坏管道管网等情况。

4.道路交通:公路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重型载货汽车等交通工具安全管理情况,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

5.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各类气体充装设备安全性能及管理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伊图里河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圣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孙兴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栾姝颖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班战忠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孙宏稳 安监办主任、防火防汛办主任

高晓晖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程仕名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钟 臻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周林涛 财政所所长

于连军 农牧林水办主任

姚文龙 城建办主任

徐忠斌 民政办主任

叶 慧 文教卫生办主任

石杰奎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晶艳 伊西社区书记、主任

朱美玲 伊东社区书记、主任

(二)职责分工

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统筹调度分管部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组织督导检查。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一是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由主要负责人立即牵头组织自查自改,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清单台账,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二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镇级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要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近期全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对非法违法行为要运用经济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处罚措施,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对证照不全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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