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收村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村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村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村领导签字批准;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五、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参照考勤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