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村办事流程
坚持以“532”工作法,来进行党务、村务工作。严格履行“五道程序”、通过“三次审核”、实行“两个公开”。
履行五道程序”,即在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履行村党组织酝酿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完善;党员大会修订审议;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五道程序。
通过“三次审核”,即对村“两委”会议讨论酝酿的意见是否立项可行,进行审核监督;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审议表决的程序是否合法,依据、定性是否准确恰当进行审核监督,对村级已定事务执行后的收支情况实行入村审核,当场公开的审核监督。
实行“两个公开”,即决策前公开方案;决策后公开结果。
第一步:村党支部酝酿提议,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初步决策提议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村民意愿。
第二步:村“两委”会议讨论完善,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两委”会议,对党支部初步决策意见进行充分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决策方案。
第三步:镇办第一次把关。由镇办对村“两委”会议讨论形成的决策意见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村民的意愿进行把关指导。
第四步:村党员大会修订审议。对村“两委”议定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修订审议。根据党员大会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议定事项充实完善。党员大会未审议通过的,暂缓实施。
第五步:由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嘎查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
第六步:镇办第二次把关,镇办对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或村民会表决通过的程序是否合法,依据、定性是否准确恰当等进行把关。
第七步:公开方案,决议执行前要将实施方案向广大村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八步:组织实施,由村“两委”班子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步骤和有关要求,具体实施并公开结果。
第九步:镇办第三次把关,镇办对议定事项组织实施过程中及日常发生的财务收支原始票据进行当场“审结”把关。
第十步:公开结果,对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情况及实施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