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市直属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应急管理厅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2021 年度全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呼伦贝尔市总工会、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和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2020—2021年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促发展,保安康。
二、主要目标
扩大“安康杯”竞赛参赛范围,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非公、中小微、农牧民工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参赛,力争企业参赛数和职工参与数逐年增长。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继续深化,作业场所的安全健康状况持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的意识和安全技能不断增强,努力实现参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职业病发病率下降。
三、竞赛内容
四、参赛范围
参赛范围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参赛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 产业(系统)隶属关系报名参赛,但不能重复报名。
五、组织机构
全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分管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市总工会和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相关部室负责人。
本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市“安康杯”竞赛办公室设在呼伦贝尔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各旗市区、各参赛单位均要相应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加强调研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问题解决。
六、竞赛要求
各级竞赛组委会和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工作,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按照竞赛考核要求(见附件 ),有重点地做好动员、引导工作,制定、落实工作方案,不断提高“安康杯”竞赛参赛率和覆盖率。要围绕竞赛主题,面向基层、紧贴企业、依靠职工,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做到既与时俱进又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既围绕大 局又贴近实际、既体现行业特色又突出区域特点。要进一步创新竞赛形式,帮助解决、改善企事业单位内存在的安全生产普遍问题或突出问题,推动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相关竞赛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措施,减少人员聚集,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七、考核表彰
呼伦贝尔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按照呼伦贝尔市“安康杯”竞赛考核评分细则,对参赛单位进行考核,并推荐优秀单位和个人评选全国、自治区“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呼伦贝尔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安康杯”竞赛评比推荐的参考因素。
联系人:吴昊楠、刘洋,联系电话:0470-824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