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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 81 信息来源:塔尔气镇 [ 字体大小: ]

救助类型申报资料办理程序

最低生活保障 1.全家人户口、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书;3.家庭收入、财产证明;4.疾病诊断劳动鉴定或残疾证明;5.学生在校证明;6.离婚证复印件;7.失业证明;8.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凭证。 受理、转办→镇(办)初审、调查核实(7个工作日)→民主评议(镇办村居,3个工作日)→张榜公示(镇办村居,7天)→审核上报(镇办事3个工作日)→审批(民政局,3个工作日)→张榜公示(返回镇办村居,7天)

特困人员供养 1、申请书;2、户口复印件;3、申请审批表;4、个人照片;5、残疾证等证件和病历诊断书等。 受理、转办→民主评议(村居,15个工作日)→张榜公示(村居,7天)→上报→审核(镇办,20个工作日)→上报→审批(民政局,20个工作日)

受灾人员救助  1.申请书;2.户口、身份证、低保证复印件;3.受灾照片。受理、转办→民主评议(村居,14个工作日)→张榜公示(村居,7天)→上报→张旁公示(镇办,7天)→上报→审批(民政局,4个工作日)

医疗救助 1.申请书;2.审核审批表; 3.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4.病历诊断书;5.“农合”、“城镇医保”医疗保险证复印件;6.医疗结算发票原件。受理、转办→上报(镇办,5个工作日)→审批(民政局,4个工作日)→拨款(民政局,2个工作日)

教育救助 1.户口、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书;3.审核审批表;4.在校证明、残疾证等复印件。 受理、转办→调查核实(村居,5个工作日)→张榜公示(村居,7天)→上报→张榜公示(镇办,7天)→上报(镇办,1个工作日)→审批(教育局,5个工作日)

住房救助 1.户口、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书;3.审核审批表;4.无房证明、残疾证等复印件。 受理、转办→调查核实(村居,5个 工作日)→张榜公示(村居,7天)→上报→张榜公示(镇办,7天)→上报(镇办,1个工作日)→审批(住建局,5个工作日)

就业救助 1.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书;3.审核审批表;4.无业证明、残疾证等复印件。 受理、转办→调查核实(村居,5个 工作日)→张榜公示(村居,7天)→上报→张榜公示(镇办,7天)→上报(镇办,1个工作日)→审批(就业局,5个工作日)

临时救助 1.户口、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书;3.审核审批表;4.病历诊断书、残疾证等复印件。5、困难证明  受理、转办→调查核实(村居,5个工作日)→张榜公示(村居,7天)→上报→张榜公示(镇办,7天)→上报(镇办,1个工作日)→审批(民政局,5个工作日)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经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无偿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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