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工作流程
1、登记:党代表填写《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工作记录卡》,记录接待对象的基本情况。
2、接待:党代表与党员群众面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3、处理:党代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场解答。对不能即时答复解决的,交由“党代表之家”上报市委组织部党联办,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或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可以通过提出提议等方式,上报市委组织部党联办,按相关程序办理。
4、回复: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办理,根据“谁提出、反馈谁”的原则,将办理结果直接向意见、建议提出者反馈,同时将处理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党联办反馈。
5、评论:办理情况向党员群众反馈后,进行办理结果评议,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再行向党代表反映。
6、归档:市委组织部党联办、相关职能部门及“党代表之家"联络员对相关表格、文件及党员群众评议结果进行归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