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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育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 87 信息来源:绰强社区 [ 字体大小: ]

申请生育一孩

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哪方户口不在本地,回户籍地开初婚未育证明(两级公章:社区,计生办).二孩(原配)

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户口本(有独生子女证的要拿独生子女证),哪方户口不在本地,回户籍地开婚育证明(三级公章:居村/社区;镇办;市局)。

二孩(再婚)

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有独生子女证的要拿独生子女证)、孩子的户口本。法院离婚(判决书或协议)民政离婚(离婚证),有一方户口不是这的,要婚孕情况证明要三级章(居村/社区;镇办;市局)

三孩(初审)

三孩要求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办理条件: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尊重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的生育意愿: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胎。

(一)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生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在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蒙古族公民,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二、所需材料及表格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要求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该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资料:

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3、孩子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3、填写《再生育审批表》1份;

(二)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第一个孩子属病残儿,需提交市级鉴定组织的医学鉴定结论。

2、无子女、收养一个孩子后要求生育,需提交夫妻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3、再婚夫妇,需提交再婚双方或一方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及离婚证。有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变化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原件及离婚证。

4、夫妻曾经收养过子女,但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提供解除收养关系的有效证明。

5、对一方户籍地在外旗(省、市)、流动人口、再婚家庭等,需提供户籍地乡、镇、旗(县)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以虚假证明获得再生育资格,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已经生育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绰河源镇卫计办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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