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召开学习会,传达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闫春海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概况,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悟透核心要义,学习精神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要坚决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民法典的宣传阐释工作,坚决拥护全国人大作出的决定,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