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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4-24 浏览次数: 108 信息来源:乌奴耳镇 [ 字体大小: ]

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检查内容主要是各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组织领导、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工作督促和保障等环节的工作情况,了解和统计相关信息,收集和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研究对策。检查对象为省、县、乡三级财政部门,其中每省检查3个县级财政局,每个县检查2个乡镇财政所;上一年度被检查的县乡财政部门,不再作为本次检查对象。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工作由预算司牵头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具体参与实施。检查方式采取各地区之间连环套检查,即不实行自查办法,本地工作情况由其他地区进行检查统计。每个地区既是检查者,也是被检查者,具体检查地区和被检查地区的配对由预算司确定。各地区根据检查任务和工作实际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按照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小组主要由省、县和乡级财政部门从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人员组成。实施检查时,接受检查的县级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名单由检查小组随机确定。

三、时间安排

1、组织检查阶段:4月23日——5月18日。检查小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和统计,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对填列的统计报表,检查对象应签章确认;对汇总的统计报表,检查小组成员应签章确认。

2、汇总上报阶段:5月18日——5月25日。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要将具体的检查工作、被检查地区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等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检查工作报告,与填列的统计报表一起报送预算司(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对各地报送的材料,预算司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四、有关要求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财政“两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一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队伍,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二是积极配合外地区检查小组开展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态度,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三是要以检查为契机,加强学习和交流,查找不足,完善措施,提升资金监管能力水平,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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