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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其汉镇社区党组织及居民委员会 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 97 信息来源:乌林社区 [ 字体大小: ]

乌尔其汉镇社区党组织及居民委员会

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牙克石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十)按照上级各部门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

(十一)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推诿扯皮,一次扣2—5分,情节严重者扣2—5倍分值。

(十二)因个人工作失误或开展不到位引起上访等恶性事件,镇级扣2分,市级扣5分,盟级扣10分,京访15分。

(十三)年度被评为镇级优秀加2分,市级优秀加3分,盟级优秀加5分。

二、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至5:30;

(二)请销假制度

严格实行考勤实名点名制,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以及每周五下午5:00点名,点名地点另行通知,每天点名不到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者扣1分;早退一次者扣1分。镇纪委和计生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考勤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如有事、病假,须本人请假,经批准后交请假条到计生办,未请假者一次扣5分;离开镇区须写请假条,经计生办、分管镇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批准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镇区者一次扣5分,因此而导致工作未及时完成或后果严重者,扣相应2——5倍分值;事假每天扣3分,病假(要有诊断书)每天扣2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到计生办请假并签假条,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内向计生办, 分管领导请假。请假三天或三天以上,要逐级请假,计生办,分管镇长,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请假条交回计生办留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续假手续。凡不履行请假手续(含超假)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3分,旷工1天扣5分,旷工3天以上扣20分,全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当事人待岗反省。全年累计旷工超30天,当事人停职处理。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请病假以病假条为依据。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年终列入考核。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参加集中学习的、上班后又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具体要求

1、社区居委会人员的出勤、缺勤,由计生办专人负责记载,有关科室将不定期抽查出勤情况。考勤按月计结,作为考核的依据。

2、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每天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登记,迟到或早退人员必须及时向负责人说明迟到早退原因,临时外出签好外出记录,没记录的视为早退。

3、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保持手机畅通。

4、每周一将考勤通报。考勤截止日期为上周一至周末。

5、计生、民政等部门入户工作,原则上不在工作时间内开展,如有个别入户工作和相关部门沟通后,由计生办填写入户记录及入户对象联系电话,并上传入户照片。

三、社区党组织职能职责

(一)党总支(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总支(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总支(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委员、群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总支(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党建工作。书记不在时,代理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三)党总支(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书记处理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组织状况,会同纪检委员提出组织生活意见。适时做好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生活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做好《纪实手册》的记录、管理工作。

(四)党总支(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书记处理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实际,提出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协同组织委员抓好对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3、指导和推动群众组织积极开展文化科学知识学习与政治学习。

4、抓好宣传队伍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经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5、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五)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

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的纪检生活。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经常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3、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4、研究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5、经常了解并向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

6、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7、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四、居委会职能职责

(一)社区主任职责:

1、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

2、在镇委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组织社区居委会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协商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

3、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任务,并接受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议和监督;

4、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商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5、协商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6、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定期向居务监督委员会报告经费支出情况;

7、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8、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管辖片区的工作。

(二)副主任职责:

1、做好主任的参谋和助手,主任不在岗位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2、除做好分管工作外,协助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组和指导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的工作;

3、负责社区居委会的财务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好社区服务等公共福利事业;

4、负责各种资料、数字的积累和保管,及时填报各种统计表。

5、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管辖片区的工作。

五、文明办公制度

(一)接待居民要有礼有节,做到“五声”:来有迎声、进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支持配合有谢声。

(二)禁“四难”: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三)建立首问责任制。凡来办事(或电话联系)的人第一个被问的人员必须热情明确全面地回答问话人,能及时办的事不拖,能协助办的事不推,尽量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方便群众,尽心服务。

(四)全体成员在上班时间内衣着要整洁。做到行动庄重、举止大方、语言文明。不高声喧哗,尽量不影响他人办公。

(五)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玩电脑游戏、下棋,上街购物、嗑瓜子等不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对熟人、朋友来访要接待有度,电话交谈不得闲聊。

(六)对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或违纪行为,按规定办理;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七)居委会干部要认真做好社区居民的稳定工作,发现问题和思想倾向要及时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汇报,通过组织程序妥善处理,不得擅自以居委会或居委会干部个人名义参加集会和上访活动。

(八)居委会成员内部之间要团结,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居委会班子的和谐与稳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处处以大局为重,齐心合力做好工作。

六、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一)热情接待来访,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并作好记录。

(二)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三)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适时向承办部门询问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街主要领导,根据一个时期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供领导参考。

(五)接待外地,外单位来访要认真听取调查要求,做好接待工作。

(六)节约水、电,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源等。

七、保洁制度

(一)办公室卫生应每天打扫一次,一般应在每天下午下班前打扫,做到文件、书刊摆放有序,桌面整洁,玻璃明亮,地面干净。

(二)会议室、活动室有专人负责保洁。物品归放整齐,墙上图表等规划有序。

(三)室外无杂乱赃物。

八、安全制度

(一)对辖区内企业、住宅、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时上报。

(二)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防火、防电、防盗。

(三)下班时关好门窗、电源、水源。

九、考核制度

(一)建立以社区居民民主评议和各职能科室参与相结合,年终综合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二)居委会主任应对各部门相关业务知识熟知,每月对居委会主任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一次扣5分并进行补考。每月定期公布成绩。

(三)对全体社区工作者实行全年考核,年底进行述职。全年病假超过2个月,事假超过1个月,迟到早退20次,不参加年度各项评优。全年考核坚持两结合原则,各部门职能反馈意见与平时实际工作相结合。

十、考核等级

分优秀(90分),称职(60分-90分),不称职(60分以下)。

十一、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

2、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对应当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认真负责,经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3、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4、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5、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6、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所负担工作;

7、经部门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

8、全年考试累计5次不合格的。

(三)关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罢免

1、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运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

(1)因工作渎职、失职使社区居民健康和财产及社区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年终考核测评为不合格的;

(3)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全年无故累计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

(5)应予劝退,且本人申辩理由不能成立却坚持不退的;

十二、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党委办公室、计生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劳动保障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及规定不相符,按上级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十三、此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乌尔其汉镇政府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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