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平台首页 > 重要通知 > 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浏览次数: 68 信息来源:乌林社区 [ 字体大小: ]

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

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呼组电明字〔2019〕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推荐呼伦贝尔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赞誉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委向基层派出的代表机关。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优秀党务工作者所在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一般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全国、全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本次不再推荐。

二、推荐办法和有关要求

1.推荐名额。本次表彰按照每个党(工)委分别推荐1-2名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确定推荐名额。各推荐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市委组织部将对推荐名额择优筛选,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采取谈话了解、实地调研、随机访谈等方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认真审核党员和干部人事档案,广泛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巡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对党员领导干部要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考察合格后,经市委研究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不良反映后,上报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3.严把质量。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严格把关,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注重实绩和公论,确保推荐对象高质量,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各党(工)委在推荐工作中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三、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

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⑴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见附件1-3);⑵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⑶个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

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19年4月22日12:00前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室邮箱:ykszzes@163.com。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1. 填表说明

 

 

 

 

 

 

 

牙克石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