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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第三届“最美员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 29 信息来源:建民社区 [ 字体大小: ]

关于开展推荐第届“最美员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职工中开展“最美员工”评选活动。“最美员工”评选活动以“发现最美,寻找感动”为主题,以“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技术创新、诚实守信”为标准,旨在让基层“最美员工”走到大众视线中来,广泛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在全市职工中树正气、扬正风、促和谐。

一、评选范围

以各基层工会一线职工参评为主,由基层工会进行民主推荐后,上报市总工会。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

 2、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工作成绩突出。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在本地区、本行业能发挥引领作用;   

3、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技术精湛,积极开展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6、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三、评选程序:

市总工会根据各基层工会上报的“最美员工”材料中确定15名候选人,利用市总工会微信平台在全市进行投票,根据所得票数多少评选出10名“最美员工”,市总工会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标题。要求概述人物事迹闪光点。

(二)正文。一是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内;第一部分为人物简介,简单介绍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事迹详细内容,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感人。

(三)报送要求:2018年4月15日前务必将“最美员工”事迹材料和推荐表报市总工会组宣部,过期不参评。联系电话:7303660。联系人:董亚杰,电子邮箱:yksghzxb@163.com

 

附:牙克石市“最美员工”推荐表

 

 

 

 

                  牙克石市总工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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