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为使廉政教育工作更加规范,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抵制腐败的主动性、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教育由各党小组负责组织,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
二、教育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我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以及警示教育片等。
三、教育方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培训、讲座讨论和个别谈话教育等。
四、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廉政教育学习,不得无帮缺席,学习时做好学习笔记。
牙克石市文体新广局党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