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 服务群众争先锋”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市直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各园区党工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相关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在职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城市建设和服务群众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决定继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争先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活动开展情况
自活动开展以来,市四大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各部门、单位在职党员相继深入联系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各类志愿服务群众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人数3730人。开展活动518批次,参与党员5013人次。营造了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但通过对各社区走访,活动开展中还存在以下问题:有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单位虽然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但没有真正开展活动,还有6家单位没有到社区开展活动,存在走形式现象。有的存在单位包揽现象,个别单位将党组织与社区结对共建等同于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导致党员个人作用发挥不明显。少数单位活动开展还不扎实,没能结合社区实际和部门优势,在联系服务群众上发挥作用还不到位,没有形成长效机制。针对以上问题,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教育引导在职党员不断提升活动的实效性、经常性,真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工作要求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是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实践需要,也是新常态下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根据工作需要,现重新调整了《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及部门单位示范引领社区建设分配表》(附后),各部门、单位要加大推进力度,将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以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强化常态服务。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在职党员的报到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在职党员全部到社区报到。同时,结合已开展的各类联系服务群众的活动载体,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服务、定期服务与日常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在职党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经常性为民服务,变“突击性”临时参与为“日常性”自觉行为。全市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参与服务,到社区开展服务活动一年不少于2天,承诺为群众办1—2件实事。
同时,建立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档案,对其服务情况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定期公布,引导在职党员坚持不懈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是注重提升实效。市直机关工委、公安局党委、教科局党工委、卫计局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安系统、教育系统、卫计系统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统筹指导。要紧贴社区需要,注重发挥党员个人所长,将在职党员志愿服务与社区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单位职能,主动与社区做好供需对接,配合结对社区党组织开展各种结对共建活动;同时,社区要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群众的接洽、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围绕“五个一”开展活动,也可结合单位实际,与社区共同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活动内容。
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和社区党组织要相互对接、共同协商在职党员管理制度,引导党员按要求参与社区建设;各社区要及时把党员在社区服务、社区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反馈到单位,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评议两结合”的党员管理新机制。市委组织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并将各单位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列入各单位年末考核内容。
四是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的方式、途径,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注重培树党员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打造党员服务品牌,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牙克石市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及部门单位示范引领社区建设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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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