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最大激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二、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
(一)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
(二)严格规范证据标准。
(三)强化案件执行措施。
(四)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
三、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六)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
(七)加强专业技术支撑。
四、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
(八)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
(九)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
(十)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
五、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十二)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
(十三)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
(十四)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十五)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
六、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六)加强基础平台建设。
(十七)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
七、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狠抓贯彻落实。
(二十一)强化考核评价。
(二十二)加强奖励激励。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