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平台首页 > 办事流程 > 牧原镇农村土地承包方法人变更工作流程

牧原镇农村土地承包方法人变更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 139 信息来源:牧原镇 [ 字体大小: ]

一村级工作程序

一是原承包人首先应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的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说明原因,并由本人签名按手印);原承包人死亡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以及妻子、儿女、父母共同签字的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上应说明原因,上述人员都应到场签字,按手印)。二是对原承包人资信情况进行审查(需提供金融部门出具的原承包人资信情况证明,村级出具的原承包人不拖欠土地承包费证明)。三是对现承包人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现承包人需提供金融部门出具资信证明,经营能力证明应由村级审查出具)。四是发包方应召开会议,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需提供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上应写清本村有多少村民代表,参会实到代表多少人,发包土地的位置、性质、亩数,原承包人因何原因放弃土地承包,现承包人基本情况,现承包人的资信情况,现承包人经营能力情况,并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按手印),会议记录复印件提供给市农牧局合同主管部门时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五是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作为村级重大事项,应将发包决定及会议记录等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公示照片资料留存,六是在《农用地承包方法人变更申请

表上,村级负责人和经办人要签署明确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并加盖村级公章

镇级工作程序

     一是镇级农村土地合同管理部门应对现承包人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如果审核无异议,经办人应在金融部门出具资信证明和村级出具的经营能力证明上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加盖镇级人民政府公章)。二是镇级人民政府同意村级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现承包人)发包的批准文件,批准文件须经镇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三是《农用土地承包方法人变更申请表》需经镇级人民政府主管副镇长签署明确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并

加盖镇级人民政府公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