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2017年全区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一些涉及公务员的热点问题,在此次会议上得到了及时回应。
※改革:多项措施将推进
内蒙古坚持以公务员法为统领,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内蒙古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30多项制度规定,形成了涵盖公务员录用、职务任免与升降、考核、培训、奖惩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稳步推进,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设置顺利完成,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全面推开,分类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内蒙古今年将深入推进分类改革,完善公务员工作制度体系。
※面试:确保“阳光招录”
内蒙古在公务员面试工作中健全社会舆论监督制度,确保“阳光招录”。据介绍,内蒙古将邀请考生家长观摩公务员面试现场,邀请电台、电视台播出“直击面试”节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面试观察员,邀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保证每一个面试考场都有一名纪检监督员在场,命题、抽签、押送试卷过程也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内蒙古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面试工作流程,不再人为选派考官,而是改为由计算机抽选,自动生成考官名单。邀请一定数量的外省考官参加面试考评,避免“人情分”“感情分”现象的出现。在公务员面试过程中,内蒙古将对考生和考官实行“双抽签”制度,全程双摄像机位录像,面试结束后当场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确保整个考场不留监督死角。
※招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
近年来,公务员队伍流失率上升,内蒙古目前趋势不太明显。对此,会议明确提出,不断改进考录工作,科学合理地设定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研究探索分级分类考录,解决人员岗位适应性差、专业不对口、性别比例失衡等一系列问题。坚持考试录用、公开遴选、调任等多渠道方式选人,并研究完善自治区公开遴选政策,明确遴选比例要求,加大公开遴选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上级机关人员结构。依据中央文件精神,修订内蒙古选调生管理办法,严格选调标准,改进选调方式,充分发挥组织把关作用。适当扩大选调生规模,完善选调生培养锻炼方式,妥善做好与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衔接。
自治区也要有针对性地改进考录方式,对招考职位放宽限制,给予更多政策倾斜,继续推动解决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考核:解决年度考核平衡问题
全面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监督检查和信息化建设,发挥平时考核对确定年度考核结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解决年底考核中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唯测评结果等问题,努力做到严格标准、扣除实绩、评价准确,树立起良好的导向。改进评定优秀等次的程序办法,研究优秀等次比例划定等问题,认真执行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各地各部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使考核结果与正向激励、治庸治懒、容错纠错、问责追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等工作的结合。
近年来,我区严格公务员日常管理,自治区和盟市50%以上的机关纳入试点范围,旗县以下机关干部全面推行平时考核,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加强对庸懒散现象的专项整治,调整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
※成效:公务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
近4年多来,全区共录用、遴选、选调公务员2万余人,新考录人员占到了公务员总数的10.68%。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务员比例从57.14%提高到65.42%,35岁以下公务员比例从17.05%提高到18.64%,女性公务员比例从26.63%提高到28.02%,自治区机关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比例从60.42%提高到72.85%,补充了一大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经历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自治区深入开展公务员素质建设活动,不断深化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4年来共举办各级各类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2760余期,培训公务员19.32万人次。扩大在线培训范围,注重加强本地课程开发,在线学习参训人数达到5万余人。借助三部委挂职、京蒙对口帮扶等平台,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挂职锻炼,着力提升公务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最新动态:内蒙古整合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项工作
2017年内蒙古将依据中央文件精神,修订内蒙古选调生管理办法,改进选调方式,适当扩大选调生规模,完善选调生培养锻炼方式,妥善做好与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衔接。此外还将通过提高考录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拓宽选人进人渠道,继续推动解决艰苦边远地区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今年内蒙古尝试将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项工作进行整合,计划选调308人,统一分配到苏木乡镇机关和嘎查村进行培养锻炼。
信息来源:内蒙古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