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规咨询
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主动的配合街道、社区开展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规、方针政策,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
二、公共就业服务
1.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帐,并及时更新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3.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4.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
5.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的信息,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6.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和补贴政策。
三、社会保障服务
1.社会保险服务。协助开展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个人账户查询等,协助做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做好各类社会保险统计等工作。
2.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
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采集工作;承办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咨询、登记处理和上报工作;监督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督促和帮助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与从业人员依法建动关系;协助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本辖区内的坚定劳资纠纷调解工作;开展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及上级指派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等。
3.负责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调查、登记、建档、跟踪服务管理等工作,掌握动态变化情况。
5.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工作。
6.接收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承办其他工作
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