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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流程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 79 信息来源:红旗办 [ 字体大小: ]

1.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2.社区劳动保障站协助初审;
3.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辖区公示7日(11月1日-11月7日)。
4.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签署初步认定意见后,汇总上报旗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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