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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红旗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困难认定流程

发布时间:2018-06-25 浏览次数: 82 信息来源:红旗办 [ 字体大小: ]

单位名称(盖章):                        2018年6月25日

审批项目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认定

审批项目性质

便民服务

是否收费

是□     否R

联系电话

0470—7302583

审批对象

公民R       法人□      其他组织□

收费标准依据

 

免费办理

 

 

法定时限

8月初-10月末

承诺时限

8月初-10月末

项目设立依据

 

根据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认定工作的通知》(呼就服发【2017】29号文件)

 

申请条件

1.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户籍属红旗派出所管辖。

2.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

3.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申报所需材料

1.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2.缴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照两张(2寸白底)。

  1. 林业职工(不包括地方林业局)提供招工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主要页复印,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项目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2.社区劳动保障站协助初审;

3.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辖区公示7日(11月1日-11月7日)。

4.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签署初步认定意见后,汇总上报旗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填表人:张丽                        负责人签字:李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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