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信息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目的意义
及时、准确、有效地宣传我镇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引导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到镇党委、政府既定的目标上来,凝聚人心,聚集力量,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信息报送内容
所报内容必须与本镇工作相关,主要包括:机关各办站所开展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要求的完成情况;机关各办站所的新思路、新举措和各项工作动态等。
三、信息报送任务、时间及渠道
1、机关各站所、各村、驻镇各单位于每月5日—10日,20日—25日要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报送两条以上信息。
2、信息(包括文字和图片)经领导审核后报送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人:xxx,联系电话:3865103,邮箱:265568945@qq.com。信息要以纸质文稿加U盘的形式进行报送。
四、信息报送要求
1、注重实效。报送信息要注重实效性,要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镇的工作动态和精神风貌。
2、严格质量。报送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言简意赅,文字通畅,确保稿件无需改动即能刊发。
3、严格审核。报送信息、稿件须严格程序,认真审核。机关各科室和驻镇单位由分管领导把关、各村由包片领导把关,拟稿人和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在纸质版信息上签字后上报。
五、信息通报考核
1、机关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驻镇单位负责人是本站所、本村、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对本系统本单位及所包项目的的信息报送工作负主要责任。
2、信息报送完成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统计后,每月底向全镇进行通报。
2、未完成任务者,相关责任人向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
本制度自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