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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贯彻落实<关于以 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浏览次数: 72 信息来源:库都尔镇 [ 字体大小: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呼伦贝尔市贯彻落实<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贯彻落实<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责任分解

 

2022年北京冬奥会是我国重要历史节点的重大标志性活动,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必将对全国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的发展产业巨大而深远的影响;2020年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主会场设在呼伦贝尔,这也是展现我市独特冰雪资源及其文化内涵的有利契机和重大机遇。为有效抓住这些难得的重大机遇,发挥我市冰雪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加快推动冰雪产业,助推全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现将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强备战保障工作

(一)持续推进国家队训练基地建设。完善牙克石凤凰山滑雪场、扎兰屯金龙山滑雪场两个国家队训练基地的设施配备,积极承接冬季两项、越野滑雪、单板U型槽滑雪、自由式滑雪等训练和比赛项目。将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等新建现代化冰上运动场馆,申报作为国家队冰上项目训练基地。强化人员力量配备。不断加强基地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等培养、培训工作,打造一支科学、高效、精干的训练保障团队。(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海拉尔区、牙克石市、扎兰屯市政府)

二、健全群众冰雪组织

(二)成立呼伦贝尔冰雪运动协会,在有条件的旗市(区)逐步成立冰雪运动协会。积极探索通过建立有效的团队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推行体育社团工作人员招聘制,单项协会秘书长专职制。完善单项协会组织建设,改进协会发展方式,支持同类冰雪运动单项协会适度融合,规模发展,大力发展各级各类体育俱乐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三)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覆盖延伸,推动各旗市(区)、乡镇苏木体育总会建立本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冰雪运动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冰雪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队伍。依托社会各界体育项目爱好者、带头人,利用现有资源,兴办冰雪项目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旗市(区)政府)

三、建设群众冰雪设施

(四)积极向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体育局及发改部门争取冰雪运动场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新建各类室内外滑冰场,打造冰上运动健身中心。提升牙克石、扎兰屯、满洲里、海拉尔现有滑雪场软硬件水平,鼓励具备改扩建条件且市场运营较为成熟的滑雪场扩大场地规模,完善配套设施。各大中小学要积极利用学校操场浇筑户外滑冰场。各旗市(区)要充分利用开放式广场、田径场、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等场地,建设可拆装式移动冰场。具备地形条件的根河、额尔古纳、阿荣旗等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建设简易滑雪场。在建设各类冰雪运动场地设施时,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健身需求,配足配齐相关设施。场地建设单位要与应急管理部门密切沟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残联,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各旗市(区)政府)

(五)开展冬季项目的旗市(区)要积极吸引社会投资,新建各级各类冰雪场地设施,构建分布广泛的冰雪场地设施服务网点。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和个体投资兴建冰雪运动场馆。(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旗市(区)政府)

四、丰富群众冰雪活动

(六)以冬季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为龙头,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冰雪活动,加大对滑冰、冰球、滑雪、雪地定向、雪合战等运动项目的推广力度。挖掘传统民俗冰雪体育运动。开设雪地足球、速度滑冰、雪地曲棍球等冰雪运动项目的校本课程或体育活动;承办、举办自治区级、呼伦贝尔市级中小学生冰雪运动会;积极开展以冰雪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校讯通、校园网站等信息平台,加强对冰雪活动宣传工作。积极培育冰雪类社会组织,指导帮助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强化对冰雪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冰雪运动宣传,动员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冰雪运动。围绕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不断增强职工群众冰雪运动健身意识,激发职工参与热情;积极开展冰雪运动宣传工作,注重氛围营造;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用于职工冬季运动健身。在我市民营企业中广泛宣传冰雪运动,积极在民营企业中推广普及冬季体育运动,鼓励有条的民营企业举办各类冬季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配合单位:各旗市(区)政府)

(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冰雪运动项目开发,引导和支持企业、协会、俱乐部承办、协办冰雪赛事。在有条件的地区至少培育一项品牌和优势冰雪活动,着力打造冷极马拉松、冰雪那达慕、冬季英雄会、雪地摩托车、冰雪场地越野车等精品冰雪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各旗市(区)政府)

(八)大力培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组织全市冬季项目裁判员、教师分批次参加国内、国际组织的冰雪运动培训,培养冰雪运动管理人员。选拔教练员、现役或退役运动员,进行中短期学习培训,快速培养一批冰雪运动业务骨干。   加大力度在各旗市(区)推广普及冰雪体育运动,扩大参与人群。在夏季积极开展轮滑、滑轮等冰雪运动有关项目,依托建成或在建的室内滑冰馆,开展冰上赛事活动,推动全市参与冰雪运动人员显著增加。(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各旗市(区)政府)

五、加强冰雪运动宣传

(九)组织全市各级媒体开设以“加强冰雪运动宣传”为主题的专题专栏。组织作家艺术家开展冰雪题材文学、美术、摄影、歌曲等创作和征集活动。以办好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等大型冰雪赛事活动为契机,组织我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推出特别节目和新媒体产品,广泛开展对全市冰雪资源、冰雪运动项目知识及赛事等内容的普及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冰雪体育活动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广电局)

六、举办青少年冰雪赛事

(十)积极开展百万青少年迎冬奥等系列青少年冰雪活动;鼓励、引导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寒假期间举办体育冬令营活动,提高冰雪运动青少年参与率;组织青少年冰雪竞赛。参加全国越野滑雪锦标赛、全国冬季两项锦标赛、全国单板U型场地锦标赛、全国速度滑冰青少年锦标赛、全区冬季运动会,举办全市青少年速度滑冰、青少年冰球、青少年越野滑雪和全市速度滑冰等各类比赛。设立以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全市冬令营活动,出台冬令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并按年度实施,培养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情。(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团市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十一)完善青少年培养管理机制。修订青少年竞赛参赛办法,增加青少年参赛组别,扩大青少年运动员参赛规模。坚持举办全市冬季运动会,不断完善年度竞赛政策,鼓励各旗市(区)积极开展青少年比赛,努力培养发现更多冬季项目后备人才。积极探索多元化办赛模式,鼓励社会组织、青少年俱乐部、个人组队参赛办赛,培育青少年体育竞赛多元化市场主体。研究成立市和旗市(区)两级青少年冰雪运动协会等体育社团,统筹利用滑冰场、滑雪场等经营单位和冰雪运动俱乐部资源,为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提供指导和培训。

制定科学、完善的教练员管理办法,尽快建立起一支理念先进、方法有效、素质较高的教练员队伍。(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旗市(区)政府)

七、发展校园冰雪运动

(十二)将冰雪运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大力发展学校冰雪运动。将冰雪运动教育教学指标纳入年度教育工作重点和年度工作考核指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政府)

(十三)各旗市(区)要将冰雪装备纳入中小学体育器材设备购置计划,积极筹措并统筹使用资金,对安全系数高、训练效果好的普及型冰雪装备进行采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政府)

(十四)努力打造冰雪运动项目试点高校。加强冰雪运动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器材配备;大力推进“校园冰雪”的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冬季冰雪课程、“冰雪进班级”宣讲等活动。训练、选拔优秀学生组建院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冰雪运动赛事;与扎兰屯金龙山等滑雪场等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培养冰雪项目专业人才。积极推动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报批工作。对现有特色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和升降级机制。通过政策支持,不断培育增加各级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教育示范学校数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

(十五)重点抓好参赛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市体校、旗市(区)壮大冰雪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继续配合国家体育总局做好曲棍球运动员转练冰球、射击运动员转练冬季两项等运动员选拔工作。抓好现有单板滑雪U型槽共建队伍的规范管理工作,提升竞技水平。借助自治区运动场地和教练员等优质训练资源,积极向自治区输送或委托代训优秀苗子队员。

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冰雪运动训练。支持各旗市(区)建立冰雪运动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分批次在全市中小学建设冰雪运动传统项目学校,构建冰雪运动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保障体系。各旗市(区)跨县市共建队伍,比赛成绩分别计入相关单位。研究制定特许经营、以奖代补等措施,鼓励企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培育、挖掘冰雪运动后备人才。深化教体结合,充分发挥中考的导向性作用,制定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录办法,给予一定的冰雪运动特长生招录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冰雪运动特长生选拔招生政策和办法,确保特长生小升初、初升高顺畅。(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政府)

八、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十六)依托海拉尔区即将建成的冰上运动训练中心及各地规划建设的滑冰馆和牙克石、扎兰屯、海拉尔、满洲里等地的滑雪场,打造集冰雪运动、旅游、度假于一体的特色区域。积极与黑龙江、吉林等地及兴安盟、赤峰市开展合作,共同举办好冰雪节等赛事活动,提高区域冰雪体育产业整体实力。依托冰雪那达慕、冬季英雄会、冷极马拉松等品牌赛事,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冰雪活动策划服务公司、冰雪项目培训俱乐部、冰雪旅游基地。积极开展牙克石凤凰山、扎兰屯金龙山等A级旅游景区达标及提档升级工作。(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旅广电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旗市(区)政府)

九、优化冰雪产业结构

(十七)落实好《呼伦贝尔市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方案》,紧抓筹办全国“十四冬”的有利契机,继续加大对冰雪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支持冰雪健身、旅游、培训、器材销售等业态发展。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冰雪健身场所在一定时段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商业性冰雪健身场所在非高峰时段低收费开放,提高群众参与冰雪健身活动消费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公益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性体育比赛等领域,推动冰雪体育产业快速全面发展,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本土优秀冰雪体育企业,邀请和吸纳国内一流冰雪体育企业到我市投资和发展。

推动冰雪体育产业与民族、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冰雪健身休闲产业和冰雪旅游产业,提供多样化的冰雪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八)利用市商务局网站平台搭建多方合作交流服务平台,并组织开展产需对接、市场推广、信息咨询等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利用国内外展会平台,吸引国外冰雪装备企业来我市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综合服务等投资合作。规划设立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冰雪运动装备制造产业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策划冰雪运动装备招商项目。对开发研制冰雪运动产品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交易等方面支持;对取得专利的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十、拓展冰雪竞赛表演市场

(十九)积极申办国际和全国越野滑雪、冬季两项、单板滑雪、自由式滑雪及滑冰、冰球、冰壶等高水平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二十)争办花样滑冰、短道速滑、速度滑冰等具有较强观赏性的精品冰雪赛事。巩固和提升冰雪那达慕、大众滑雪、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青少年冬令营及民间传统冰雪健身项目的竞技观赏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相关解读:解读《呼伦贝尔市<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责任分解》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冰雪运动发展,于2019年3月16日印发了《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借助2020年北京冬奥会,大力开展冰雪运动和大力发展冰雪产业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3月29日,自治区政府布小林主席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自治区层面研究部署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工作。4月2日,按照市委于立新书记“研究落实我市相关产业和运动项目开展事宜”批示及政府分管市长要求,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由市体育局牵头,文旅广、教育等有关部门配合,制定了我市落实文件。

当前,我市承担着筹备2020年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准有效落实《意见》精神,对于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进步,促进冰雪运动产业、项目有序发展,努力带动更多人参与冰雪运动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过程

一是研究起草阶段。按照分管市长的要求,市体育局立足我市实际,比照《意见》中各项任务,进行逐条逐项梳理,初步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措施和责任单位,形成了《呼伦贝尔市贯彻落实<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责任分解》(以下简称《责任分解》)初稿,经分管市长、秘书长审核后,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阶段。4月19日,征求了市教育局、民政局、发改委等14个责任单位的意见,按照责任单位提出的具体措施和职责分工建议,对《责任分解》中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报呈市政府审阅。市政府曹东雷副秘书长、吕贵和副市长先后对文稿进行了严格把关,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务必在契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整合同类内容,核准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能够全面有效落地。按照此要求,市体育局对《责任分解》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29日开展了第二轮征求意见工作,在充分吸收修改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提交此次会议的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责任分解》由十部分内容构成,每部分下设具体措施条目,共计20条。主要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配合国家要求,做好国家队训练保障工作。二是以青少年为主体,注重宣传,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三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冰雪产业发展。

四、落实情况

1、建设和完善冰雪运动场馆设施。完善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配套设施、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将之建设成为国际办赛标准的场馆,同时在各旗市区建设公共滑冰场,并继续支持各地利用学校、公园、广场等空地浇筑滑冰场。雪上场馆方面,健全完善牙克石、扎兰屯、海拉尔、满洲里等地现有雪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鼓励根河市、额尔古纳市及有条件的旗市区建设小型滑雪场。依托这些冰雪场馆设施,普及推广冰雪运动,推出丰富多彩的冰雪体育旅游项目,吸引旅游人群参与到我市冰雪运动中来。

2、提升冰雪运动赛事品牌。以“十四冬”冰雪场馆为依托,打造精品冰雪赛事,继续承办国际雪联反季节滑雪赛及全国越野滑雪、冬季两项、单板滑雪、自由式滑雪及冰上项目高水平赛事,创造条件争办世界雪地摩托车锦标赛、国际花样滑冰联赛等赛事。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后十四冬”场馆运营,引进冰上芭蕾、冰上杂技等体育竞赛、展演等。加大宣传,做好高水平冰雪赛事和旅游、文创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冰雪那达慕、冬季英雄会、中国冷极马拉松、冰雪场地汽车摩托车等现有品牌赛事观赏水平。鼓励各地、各行业举办群众性品牌冰雪活动,引导培育冰雪运动商业表演项目,打造新的冰雪赛事活动品牌。

3、促进民族体育与冬季旅游相结合。将开展民族体育融入全市冬季重大旅游活动中,打造冬季体育旅游的特色品牌项目。在中国呼伦贝尔冰雪那达慕大会、冰雪节等活动和各类冬季那达慕中,开展搏克、赛马、赛驼、射箭等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既体现我市民族体育的特色,又丰富冬季体育旅游的内容。

4、扩大冰雪运动产品和服务供给。紧抓“十四冬”有利契机,继续加大对冰雪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支持冰雪健身、旅游、培训、器材销售等业态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场馆设施运营、公益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性体育比赛等领域,推动冰雪体育产业快速全面发展,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本土优秀冰雪体育企业,邀请和吸纳国内一流冰雪体育企业到我市投资和发展。如深化与黑龙江等地区冰雪装备制造企业的合作,可考虑引进到我市,带动冰雪装备制造、销售等业态培育发展。积极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先进地区寻找和引进体育产业公司,针对我市实际,挖掘、开发和发展冰雪体育产业。

5、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根据今后一段时期内冰雪体育产业和冰雪运动发展需求,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呼伦贝尔学院和呼伦贝尔市体校,开展冰雪运动和冰雪培训学历教育。依托呼伦贝尔市职业技术学院和扎兰屯职业学院,开设轻重装备制造、设备维护等专业,加快培育冰雪技能人才。依托牙克石凤凰山旅游项目自治区体育产业基地和扎兰屯金龙山滑雪休闲旅游项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有计划培育培训中小学体育教师和冰雪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依托内蒙古冰上运动训练中心和海拉尔区苍狼白鹿冰雪运动基地,实施冰雪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培训工程,加速培养一批冰雪骨干教师和教练。力争到2025年,全市冰雪运动项目在国家和自治区注册的运动员达到1000人,教练员突破200人,裁判员达到50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突破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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