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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 37 信息来源:库都尔镇 [ 字体大小: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围绕呼伦贝尔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抓好督查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与新时代同频共振、用抓落实助推发展。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强化督查落实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厅发〔2019〕1号)精神,准确把握督查工作新的要求。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政府工作报告》、重大改革部署、领导同志批示指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落实等重点工作,严把时间节点、限时组织推进,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化推进、销号式督查。三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跟决策部署和执行环节,紧盯政府运转效率和行政质量,瞄准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责任不担当等问题,建立科学实用的督查落实机制,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提升质量效率

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研究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把握和处理好重点关系,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一是把握好突出重点与普遍覆盖的关系。聚焦领导关心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制约发展的“堵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问题,重点督办、紧盯不放,督查了解决策不落实问题、掌握落实不到位情况、发现执行政策变形走样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二是把握好夯实基础与创新工作的关系。完善分解立项和跟踪督查、限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基本制度体系,健全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量化指标等基础台账体系,细化督查计划、组织实施、指导评估、成果运用等系统流程体系。三是处理好专项督查与常态督办的关系。灵活运用专项督查、常态督查等方式,完善与党委督查部门相配合、与各方面监督相联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手段。加强源头和过程管控,严防出现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等问题。四是处理好督查结果与激励奖惩的关系。强化督查激励,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强化督查问责,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示。

三、大胆探索创新,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要创新工作理念,树立各级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既是落实者、也是督查者,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查认识、查作风、查责任等理念,推动督查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督查室牵头、各工作部门联动、分战线落实、整体上推进的督查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全线抓督查、全面抓督查、全员抓督查的浓厚氛围,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普遍覆盖的督查工作格局。要创新工作载体,依托我市政务督查系统,建好“网上督查室”,压减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实施“互联网+督查”,加快联通共享,实现市、旗市区政府督查“一张网”,提高督查工作效率。要创新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专业评估作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职责,形成全面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四、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创造良好条件

各级政府和办公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和研究督查工作,对事关全局和落实难度大的工作,要抓在手上,亲自协调督办,研究解决问题,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完善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动态管理、考核评价等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室综合协调、督查机构组织实施、各地区和工作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要加强督查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督查工作力量,注重对督查干部的培养使用,关心督查干部的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为担当尽责的督查干部撑腰鼓劲、解除后顾之忧。各级督查干部要旗帜鲜明、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抓落实,争做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履职尽责、作风形象的典范,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019年4月 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按照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提出如下督查要点。

一、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情况

(一)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主要督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与“十个全覆盖”工程直接相关项目拖欠工程款化解、控制政府债务增量、沉淀两年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民间高利贷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等情况。

(二)关于精准脱贫攻坚战。主要督查7000人减贫、39个贫困村退出、2个国贫旗摘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2018年度扶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产业扶贫,发展贫困人口受益的现代农牧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乡村文化旅游和电商服务业,脱贫攻坚“清零达标”专项行动,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整合和规范使用,深化京蒙协作和定点帮扶等情况。

(三)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草原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和“百日攻坚”发现问题整改,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和旗市区政府所在地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年度拆改,供热燃煤锅炉“冬病夏治”、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实施安全饮水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10个城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涉水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再生水利用率,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定期监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置,农村牧区面源污染防治等情况。

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一)生态保护建设情况。主要督查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投资17.8亿元的13个项目,呼伦湖周边及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阶段性评估与修编,呼伦湖水环境保护形势与水质改善研究,呼伦湖科研监测体系建设,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禁牧和草畜平衡,退耕还草8万亩、还林12万亩,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工程,加大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保护力度,争取将已垦林地草原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支持范围,争取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项目,草牧业试验试点区建设,支持呼伦贝尔农垦与中科院合作申报国家级草牧业重点工程实验室项目等情况。

(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情况。主要督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河湖长制配套制度,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举办好首届绿色发展大会、绿色产业博览会等情况。

三、“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

(一)重点项目开工和推进情况。主要督查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融资、招标等前期工作等情况。

(二)重大项目储备情况。主要督查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快发展系列政策,统筹抓好项目谋划,高质量包装项目,分类分批建设项目库等情况。

(三)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情况。主要督查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日常调度、主动为企业做好服务、履行招商承诺、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情况。

(四)重点项目推进责任落实情况。主要督查实化细化重点项目包联工作机制,项目统筹调度、督查通报、问效问责,建立项目工作激励机制,招商引资和项目争跑,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平台等情况。

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一)基地建设情况。主要督查玉米种植稳定在500万亩左右,大豆种植稳定在1000万亩左右,建设大豆良种繁育基地2万亩,黑土地保护利用90万亩,耕地轮作130万亩,新增农业生产标准化面积240万亩,推进草原短尾羊通过国家品种审定,年内新增三河牛1万头,建设百万亩榛子林基地,种苗繁育和苗圃建设项目,发展中草药种业,开发食用菌、浆果等特色产品,做大林业经济等情况。

(二)龙头企业发展情况。主要督查引进伊利等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支持阜丰、晟通、塞尚雀巢、呼伦贝尔肉业集团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农垦集团释放体制机制活力,成为促进三产融合、现代农牧业发展的引领示范,引导林业集团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品牌提升行动,用好“呼伦贝尔”金字招牌和内蒙古味道、呼伦贝尔美食节、北京农超对接等平台,加大呼伦贝尔草原羊肉、牛肉、牛奶、黑木耳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打造力度,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呼伦贝尔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岭东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园建设等情况。

(三)奶业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主要督查做精做优岭西草原奶业,做大做强岭东半农半牧高效集约奶业发展区,支持农垦集团在岭东岭西分别建设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伊利在阿荣旗建设1.2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和赛优乳业新增5000头养殖基地建设,新增和改造升级10个奶牛规模养殖场,饲草饲料供给,种植高产苜蓿5万亩以上、粮饲兼用玉米110万亩以上,开发优质干乳制品和高端液态奶产品,塞尚雀巢高端乳制品生产线投产,奶业安全监管,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

(四)农村牧区环境提升情况。主要督查开展“十县百乡千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行动,打造示范旗1个、示范苏木乡镇12个、示范嘎查村100个,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专项治理行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嘎查村达到50%以上,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达到80%以上,清理整治“大棚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等情况。

五、新旧动能转换情况

(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情况。主要督查传统产业提质升级,金新化工、驰宏冶炼、中国黄金、国森矿业等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链延伸,阜丰集团强链增链补链,50万吨氨基酸及配套项目前期,沃丰公司年产10万吨液体肥、30万吨生态肥项目开工,满洲里木材产业向规模化和精深加工转变等情况。

(二)新兴产业培育情况。主要督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云计算、生物科技、临空产业、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拉尔海国华创大数据中心一期、牙克石工业产品耐冷性检验检测大数据、陈旗冬季汽车试验试驾基地、阿荣旗和莫旗生物质发电以及牧业机械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绿色再生能源基地等项目建设,阿荣旗齐鲁生物制药项目上半年开工,推进临空产业发展等情况。

(三)工业园区振兴情况。主要督查园区大杂烩、空心化、同质化,各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和服务功能,盘活和清理园区僵尸企业,与清华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合作,编制和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等情况。

六、服务业提质增效情况

(一)旅游业提档升级情况。主要督查编制《呼伦贝尔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呼伦贝尔大草原旅游区、额尔古纳湿地景区、柴河景区5A级创建,蒙古之源·蒙兀室韦民族文化园、鲜卑历史文化园等景区运营,森林草原旅游列车开通,建设冰雪运动名城,提升“冰雪那达慕”“中俄蒙国际冰雪节”“中国冷极节”等冬季旅游活动影响力,培育打造“冬季英雄会”、冬季马拉松等品牌活动,与蒙东、东北三省和俄蒙毗邻地区旅游合作,深化“4+1”城际旅游联盟合作内涵,推进“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发展,重点旅游地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旅游驿站、信息服务平台等配套设施,宾馆酒店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旅游秩序整治专项行动,景区和旅游企业日常监管,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小散乱”景区景点清理整顿等情况。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主要督查优化商贸物流布局,建设岭东、岭西、岭上区域物流中心,打造内通东北、外联俄蒙的区域物流节点地区,发展电商物流,规范发展冷链物流,建设信息化、便捷化的电子商务物流体系,电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电商产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现代金融、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会展服务、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启动建设呼伦贝尔国际会展中心等情况。

七、城乡发展条件改善情况

(一)宜居城镇建设情况。主要督查海拉尔区、牙克石市、扎兰屯市城市改造,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供水、供热、供气、排水等市政项目,实施中心城区配水管网改造、供热保障及互联互通工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完善停车场、水冲式公共厕所、城市标识等配套设施,莫尔道嘎、柴河全国特色小镇建设等情况。

(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情况。主要督查全国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创建,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脏乱差、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等情况。

(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主要督查绥满高速项目进度,海拉尔—满洲里、尼尔基—腾克、库布春林场—根河等续建和紫沟—大兴、根河—牙克石等新建公路项目建设,支持林区公路建设,推动阿荣旗—莫旗铁路项目,阜丰铁路专用线开工,推进齐海满高铁列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启动海拉尔—伊敏—阿尔山铁路升级改造前期,海拉尔机场平行滑行道建设和T1航站楼及附属设施扩建工程,室韦通用机场前期,推动满归机场试飞,阿荣旗、莫旗机场通航,继续实施甘河、根河、音河、诺敏河治理工程,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扎兰屯市和鄂伦春旗大杨树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实施海拉尔—满洲里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呼伦贝尔支线工程项目等情况。

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情况

(一)重点领域改革情况。主要督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商事制度改革,“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土地确权、“三权”分置、农企利益联结四项改革,市本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等情况。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主要督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重点项目融资对接机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制度交易成本,落实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支持民营企业投资现代农牧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等情况。

(三)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情况。主要督查落实人才引进培育各项政策,切实加强人才工作,落实鼓励企业创新各项政策,加速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步伐,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平台,培育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绿色农业产业技术转移转化公共平台,与中国农科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组建绿色发展智库、智慧牧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共建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和中试基地,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内蒙古蒙草集团与中科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所合作,共建国家基因库呼伦贝尔高寒种质资源库等情况。

(四)对外开放水平提升情况。主要督查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和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口岸、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落实边境口岸建设发展指导意见,打造分工明确、重点突出、优势互补的口岸集群,推进铁路、公路、跨境桥梁、航空口岸建设,提高互联互通水平,推动边民互市贸易政策覆盖全市、入境的俄蒙8座以下小汽车延伸到呼伦贝尔全域,争取粮食进口指定口岸获批,加快进口粮油加工和食用菌出口基地建设,办好海拉尔第十五届中俄蒙经贸展洽会,发展服务贸易、物流业、跨境电子商务和跨境旅游业,通关一体化进程,与俄蒙毗邻地区在经贸、旅游、文化、教育、体育、科技、医疗、生态等领域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与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交流合作,办好上海招商推介会、京呼对口帮扶和产业合作恳谈会等情况。

九、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

(一)保障水平提升情况。主要督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就业创业培训,多渠道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左右和4.5%以内,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400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841户,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等情况。

(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主要督查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5%,海二中搬迁,积极推进海一中迁建和新区学校建设,落实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呼伦贝尔学院转型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弘扬“乌兰牧骑精神”,编制“三少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规划,实施呼伦贝尔民族博物院和鄂伦春旗博物馆改造、内蒙古蒙古族源博物馆布展、乌兰牧骑宫和新闻中心续建等工程,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开工建设,“十四冬”场馆建设,打造曲棍球、冰雪运动等优势体育项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情况。

(三)社会治理强化细化情况。主要督查深化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侵权等行为,严密防范非洲猪瘟疫情,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强化社区治理能力,加强国防动员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快“三少民族”自治旗发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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