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在建党99周年之际,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为50年以上党龄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
乌兰察布市自2018年1月设立党内关爱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为市管党费下拨、市直单位和社会捐款、财政匹配,主要用于关心关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动乌兰察布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英勇牺牲的优秀党员或家庭,以及救助生活困难的党员或家庭。
此次党内关爱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为50年以上党龄(1969年12月31日前入党),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今后逐年补充50年以上党龄的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老党员,持续组织开展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同时,逐步开展针对因公殉职、致残党员家庭,以及受到自治区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因病因灾、年老残疾等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等群体发放补助工作。
此次党内关爱资金使用方法,针对生活困难建国前老党员,在领取自治区发放资金基础上,再领取我市发放的生活补助;针对1949年10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入党的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老党员,从今年起开始统一发放生活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600元进行发放,由市县两级按照1:1进行匹配。
此次为50年以上党龄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老党员发放每一笔党内关爱资金,都将带来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党内关爱资金,不在于金额的大小,在于让广大党员感受到党组织时刻关心着他们,工作做出了贡献会得到组织的认可,生活有了困难会得到组织的帮扶。党内关爱资金不仅是及时雨,可以解决困难党员的当务之急,实际困难,更是春日暖阳温暖每一个党员的心!关爱党员,关爱我们的同志,是党组织的责任和担当,也是每一个党员应该有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