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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信局党委2012年党务公开 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1 浏览次数: 55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 字体大小: ]

关于经信局党委2012年党务公开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支部:

为了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结合实际,现将我党委2012年党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遵循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公开内容

凡属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

1.思想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思想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等。

2.组织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措施及落实情况,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等。

3.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贯彻“两个务必”的情况,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等,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情况,以及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典型违纪案件(酌情公开)的情况等。

4.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党组织议事规则的情况等。

5.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二)党组织履行职责方面。

1.全局的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党委做出的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等。

2.党管干部工作,主要包括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后备干部推荐、竞争上岗,干部考核奖惩情况等。

3.维护群众利益方面,主要包括党委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和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等。

4.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其它方面需要公开的情况。

(三)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方面。

   1.党的会议,主要包括党委(扩大)会等会议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的生活,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党课教育和其它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

   3.党内选举,主要包括选举本级党组织组成人员、出席本级党代表大会和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

4.党员发展和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结果,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等情况。

5.党费管理,主要包括上级有关党费收缴的政策规定,本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6.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它事项。

三、公开形式

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力求做到党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做到形式服从内容,服从效果。适宜我局党内公开的形式有:党的会议、党内文件、党组(支部)活动栏以及局域网等;适宜党外公开的形式有: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电子屏幕、局内网站、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做到尽量扩大党务公开的信息渠道。

四、公开程序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批。由各科室提出公开事项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门或个人负责。

(二)公开。局办公室将已审核批准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三)意见反馈。公开期间,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进行研究落实。

(四)再公开。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后,办公室要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调整后的内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再公开。

五、公开范围

党务公开的范围,原则上按照局党委委员和局领导班子,本局全体党员,单位群众以及面向社会等四个层次。

一是在局党委委员和局领导班子内部公开。根据党内法规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有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需要领导班子成员知晓的事项,原则上在局党委委员或局领导班子内部公开。

二是在局全体党员中公开。对党内各项制度规定,特别是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一般在局全体党员中公开。

三是在本局群众中公开。对一些应该在本局公开,但又不适宜面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适宜在此范围公开。

四是面向社会公开。对那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内容,如党委(扩大)会做出的涉及全局性的,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要工作部署等适宜面向社会公开。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局长史金海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党务公开工作,党委副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要切实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作为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制定详细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形成副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查。要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组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中共牙克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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