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牙克石市召开2018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备案项目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2018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方向和拟备案项目。
会上传达了呼伦贝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文件(呼民委字〔2017〕111号)《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各相关部门汇报了镇(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情况和前期调研情况。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吃透和掌握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政策,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项目落地实施。二要围绕中心,服从大局。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民族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来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带动示范作用。三要加强调研,科学立项。项目备案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调查研究,增强调研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审核、批复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四要强化监管,加强督查。加强项目备案前的调研、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督查,项目实施后的验收力度,确保资金有效使用。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