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紧扣主题,增进共识。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题,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和宗教场所进行宣传,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学习覆盖面。二要搭建载体,强化宣传。结合新生开学、全国第23个科普活动宣传周等契机,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问答》手册和《蒙古语会话》手册等宣传资料500余套;并深入社区、宗教场所开展民族团结宣讲5次。三要压实责任,创新思路。机关事业单位是民族政策的直接制定者和落实者,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学校教育面向未来,坚决贯彻习总书记的“民族团结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的思路要求;企业是经济发展的载体,要从多角度对少数民族有效倾斜;乡镇和社区是百姓利益诉求的“娘家”,维护民族团结,基层工作重中之重;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更有利于促进地区和谐稳定;四要表彰先进,比学赶超。召开全市第十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5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40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传递着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在全市营造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