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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 44 信息来源:团市委 [ 字体大小: ]

第一条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推进团市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和有关单位。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领导下进行,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考核,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分别对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基本分值

(一)建立组织机构,扎实有序推进(10分)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2.宣传发动,落实有力。

(二)核定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40分)

1、清权确权彻底,编制“职权目录”完整。

2、查找风险全面,确定等级准确。

(三)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40分)

1、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

2、绘制权力运行图并予以公示。

3、推进科技防控。

4、建立风险预警、风险处置、评估修正机制。

(四)整理文件资料,汇编工作手册(10分)

1、文件资料及时分类归档。

2、汇编防控工作手册。

第六条 考核等次确定。年度考核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基本分值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七条 考核办法及要求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做好自评总结,自查自评得分项目均要提供相关材料,自评总结报告要完整反映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做法、经验及成效。

(二)对特色工作实行加分制。对思路新颖、方法科学、成效显著并被市、省及全国提供典型经验的防控工作予以加分。申报的加分项目,要提供相关材料。

(三)考核评估。团市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自评总结报告、有关材料等情况进行集中统一考核打分,再报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审定并确定考核等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九条 本办法由团市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团市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评表

填报单位:         

自评分:                     审核得分:

考评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分

审核得分

建立组织机构,扎实有序推进(10分)

成立专门机构,没有成立的,该项不得分,没有按时报送成立机构文件的,扣0.5分。

1

 

 

制定工作方案,没有制定的,该项不得分,没有按时报送或没有以正式文件下发方案的,扣1分。

1.5

 

 

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一把手”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动员部署、督促检查,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

2

 

 

内设机构及所属下属单位全面开展,确保不漏一人。遗漏一个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的扣2分,遗漏一人扣0.5分。

1.5

 

 

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没有召开动员部署会的,该项不得分。

1

 

 

组织业务培训,没有组织的,该项不得分。

1

 

 

按要求上报阶段小结,没有报送阶段小结一次扣1分,经催报的扣0.5分。及时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两条。

2

 

 

核定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40分)

单位、部门、岗位权力梳理明晰,编制职权目录完整,每遗漏一人或一人部门扣1分,扣完为止。

7

 

 

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职权目录按时报送市廉防办备案,没有报送的扣5分,经催报报送的扣1分。

5

 

 

运用“五步法”查找风险点,风险等级评定准确,缺一步扣1分,划分标准说明详细,说明笼统、含混不清扣1分。

8

 

 

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上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查找准确,主要风险点没有遗漏,遗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8

 

 

班子成员带头排查风险,排查过程符合要求。班子成员缺少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领导班子对单位和个人的廉政风险点没有进行集体审核把关的、班子成员没有履行分级审核责任的,班子及班子成员的风险点未按要求报送市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的,酌情减扣,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7

 

 

查找的风险点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公开,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的监督,没有公示的,该项不得分。

5

 

 

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40分)

人人要有廉政承诺,缺少一人,扣0.5分。

2

 

 

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没有建立的,该项不得分。

5

 

 

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外部、内部)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栏目公开中予以公示,每缺一项流程图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公示的,该项不得分。

8

 

 

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新的防控措施。健全完善有关防控制度,无新建制度的扣1分,无修改完善制度的扣1分。

2

 

 

推进科技防控措施具体,不具体敷衍了事的,该项不得分。

4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建立的,该项不得分。

5

 

 

建立风险处置机制,没有建立的,该项不得分。

5

 

 

建立风险评估修正机制,没有建立的,该项不得分。

5

 

 

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外部、内部)按时报送市廉防办备案,没有报送的扣4分,经催报报送的扣2分。

 

4

 

 

整理文件资料,汇编工作手册(10分)

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结

2

 

 

资料齐全,分类归档。

4

 

 

汇编防控工作手册。

4

 

 

特色工作加分

①对工作思路创新、方法科学、成效显著,被市、省及全国推广的,分别加1分、2分、3分。②鼓励在各种媒体发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调研报告或理论研讨文章,市级每发表一篇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以上相同内容被各级推广和采用的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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