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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次数: 90 信息来源:团市委 [ 字体大小: ]

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是团市委授予团员、团干部、青年志愿者和基层团组织的荣誉。共青团牙克石市委员会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青年工作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以实际行动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

专兼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青年工作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能够以实际行动带头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截至2018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3、优秀青年志愿者

(1)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积极践行志愿精神,服务业绩突出;

(4)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

4、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青年工作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能够带领团员青年以实际行动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市重点工作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乡镇街道团(工)委应建有“青年爱里”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爱里”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7)已经被推报为“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总支(团支部)。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成立推荐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上报。

2.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评选的质量关,按照“重在实绩、保证质量”的原则,逐级推荐,严格把关,把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先进个人和单位推荐上来,所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单位有关情况要充分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

3.各地各单位要注重从基层工作一线中推荐上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志愿者和团组织。

4.各学校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志愿者和团组织不参与本次评选。

5.汇总报告中要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单位名称写全,团干部和团员要把单位及职务名称写全。

6.各地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推荐人选和单位如实填写审批表(附件1、2、3、4),表中项目不能空白,用A4纸黑白打印(一式两份),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20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

7.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要求,务必于4月24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推荐人选和单位的全部材料以及推荐名单(电子版、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报至团市委。逾期不报的,材料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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