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内管发【2020】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周 渤
成 员:石 光 赵玉涵 谭 臻 王建崑 李海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601,由李海霞同志负责节能的日常工作。
按照公共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做好我单位的节能工作,经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设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岗位一名,任命李海霞为能源资源管理员,负责能源资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