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牙克石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以下简称《一票否决制度》)。
一、《一票否决制度》出台背景
为夯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的要求,牙克石市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工作部署,牙克石市制定了《一票否决制度》。
二、《一票否决制度》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否决对象。承担各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相关责任人。
二是明确否决内容。在否决期限内,安全生产工作出现本制度第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和调整等资格。
各类综合性先进(优秀)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活动组织单位应征求市安委办的意见,对所参加先进(优秀)评比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一票否决的,必须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