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牛国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牙市新区供暖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作为供热监管的主管部门,近年来,不断规范我市供热企业行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严格督促供热企业规范其供热行为,进一步明确供热企业与用户双方需履行的权利与义务。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供热市场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切实维护广大热用户的利益,2020年我局起草了《牙克石市城镇供热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各相关单位将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供热行为义务,进一步明确供热管道的维护维修、供热安全、热用户室内温度等内容责任部门及单位,同时,我局督促供热企业,确保供热质量,按时进行检查、监督,切实解决好供热这一民生问题。
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6日
签发人:孙传涛
承办人:林建
电 话:720473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