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潘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牙克石新区小区新建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牙克石农场“梦乡小区”南邻规划五街、西邻规划十路,东邻规划十一路。北侧规划六街已施工完成(除未拆迁),西侧规划十路已施工完成(除未拆迁)。规划五街(四路至七路之间)已施工完成(南侧未拆迁),规划十一路(十街至八街之间)已施工完成(东侧未拆迁),为了满足“梦乡小区”百姓出行需求。我局将积极推动此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二是积极向市政府反映,将该小区的市政道路建设工作列入2021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争取早日施工完成。
请潘勇代表支持理解该项工作。
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0日
签发人:李 浩
承办人:许洪芝
电 话:7300166
(此件主动公开)